公司党委“五五”廉洁教育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学校“五五”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范围
1.名师,应为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任务的教师: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研室(研究室)主任。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获得校级教学名师以上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项的教师。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单项在50万元以上的教师。
2.名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获得市级名医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医生。
3.正处级管理干部。
4.学工干部。
5.员工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学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措施
1.主题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廉政专题学习活动。
2.警示教育。组织“五五”工程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召开集体谈话会,参观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等。
3.活动教育。开展学院青马工程和三服务三提升工程等相关教育活动。
公司党委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