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8太阳集团公司产品方案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提高硕士公司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各学科专业结合不同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学术型、专业型)及学科特色,对研究生提出总体培养目标与具体培养要求。总体要求如下: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培养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两门外国语及从事专业研究所需语言;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学人才。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培养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一门外国语及从事专业研究所需语言;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
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培养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一门外国语及从事专业研究所需语言;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招生及培养的依据,各学科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结合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学科发展的趋势,科学、规范地设置研究方向,数量不宜过多。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宽窄适度、相对稳定。
3.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实际研究成果;有高水平的课题和一定研究经费的支持。
4.有能力开设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
三、学习年限与时间分配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3至6年,硕士研究生为3至5年。时间分配各学科专业视培养方式提出具体要求。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学术型研究生(以下均包含博士、硕士)课程设置的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大类。
学位课为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非学位课为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补修课程;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实践训练(包括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科研学分。
第一外国语72学时2学分、第二外国语72学时2学分。第一外国语为公共学位课,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英语者可任选日语作为第二外国语,但第一外国语为日语者,限定选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博士英语课程为专业通识英语。
1.学位课
(1)公共必修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学术型研究生都必须要修读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
(2)一级学科必修课是指该学科门类中一级学科以内各个专业的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应体现该专业、该层次研究生在理论基础上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一级学科必修课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安排。
(3)二级学科必修课是指各专业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专业研究生在专业知识上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二级学科必修课在二级学科开设。
2.非学位课
(1)公共选修课是指全体研究生可以选修的课程,包括限定选修课程与非限定选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全体研究生必须选修。
(2)专业选修课是指该专业研究生选修的专业课,是必修课程核心基础的延伸。
(3)跨学科选修课是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学科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所开设的跨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课程。
(4)补修课程是指跨学科入学的研究生在第一学年至少需要补修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且通过考核。本门课程不计入修学总学分,体现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之中。
3.必修环节
(1)学术活动指学术型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参加不少于3次,主讲不少于1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不少于6次。本环节以是否完成最低工作量记。
(2)实践训练指学术型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教学、临床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教学实践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原则上教学实践总数应不少于30学时,其中理论讲授课程不少于6学时,要求书写出教案不少于10学时。在大专以上学校担任一门以上课程教学者可免除教学实践。本环节以是否完成最低工作量记。
临床实践中医类学术型研究生可以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方式参加临床实践,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与学术型临床类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12个月,学术型基础类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本环节以是否完成最低工作量记。
(3)科研学分指学术型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各学科专业根据《0638太阳集团学位实施办法》做出具体明确规定。本环节以是否完成最低工作量记。
(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按照中医学、中药学等学科门类设置课程,课程注重综合性、前沿性、交叉性,且应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基础上拓宽加深。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课程学分的计算,一般18学时为1学分,外国语和实验类课程36学时为1学分,每门课程不宜超过2学分。
研究生修学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课程设置中原则上公共必修课3门,计5学分,一级学科必修课2-3门,计4学分,二级学科必修课2-3门,计4学分,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总计不超过6学分。
各学科专业具体课程设置填入附表。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按照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等学科门类设置课程,课程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且注意与本科课程的衔接与区别。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的计算,一般18学时为1学分,外国语、体育、实验类课程36学时为1学分,每门课程一般不宜超过2学分。
研究生修学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设置中原则上公共必修课2门,计5学分,一级学科必修课2-3门,计4学分,二级学科必修课2-3门,计4学分,公共选修课7-10门,总计不超过12学分,专业选修课总计不超过10学分。
各学科专业具体课程设置填入附表。
(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学分要求、专业实践要求,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设定。各专业类别具体课程设置填入附表。
(五)个人学习计划
研究生应在第一学期末前根据学科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填报个人的学习、实习实践与研究计划。
五、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1.教学方式:研究生均应参加课程学习,采取包括听取集中授课、实际操作,网络教学、专题讲座、讨论或自学等方式相结合方法。
2.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由学院组织。考核方式由教研室或学科根据内容和特点讨论确定,并记录于教学大纲,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各科目考核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以备检查。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以上者,可免修外国语(不免考)。
在整个学习期间学位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并延期一年毕业。
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一般在第四学期末前,全体研究生须参加中期考核,各公司产品单位遵照中期考核办法及中期考核指标体系具体执行。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办法,通过中期考核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毕业考核: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在答辩前必须参加毕业考核,考核按各专业领域的毕业考核办法执行。毕业考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培养方式
1.学术型研究生
实行导师负责制,可围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成3—5人的导师组,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研究生在深入掌握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同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科研活动。
指导教师作为公司产品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研究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指导好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和科学研究工作。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各培养环节,积极参加本学院、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三助”实践训练和社会实践。
2.专业型研究生
各培养单位按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配备专业型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型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法,使研究生在掌握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同时,能够掌握更多的实际工作的技能;通过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培养研究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实践教学,提高研究生的职业素养。
指导教师作为公司产品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研究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指导好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和实践工作。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各培养环节,积极参加本学院、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三助”实践训练和社会实践。
七、论文工作
个人研究计划研究生在第一学期末根据学科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研究计划。学术型研究生要通过广泛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分析文献资料,结合本学科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确定论文选题;专业型研究生要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在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发展动态基础上,确定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文献阅读学术型研究生在开题答辩前要上交一篇具有一定数量参考文献、一定篇幅的文献综述,各学科专业根据《0638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做出具体明确规定。
开题报告研究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可以在第三学期末前参加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在学科内公开进行,经专家、教授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具体遵照《0638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规定》执行。
中期检查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前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通过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符合《0638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并具备培养目标要求的水平。
论文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研究生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强化学术诚信。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遵照《0638太阳集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满足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后,应在学科专业内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正式申请论文答辩。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相应学位,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