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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宣通[2021]51号)要求,现将公司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及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对于思政研究专项等限项项目,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请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确定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请确保能够在研究周期内完成。

3、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各类别项目全部为预算制,全部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补助标准详见指南。请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预算,项目获批后需严格执行。

4、2022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和活页与去年相比调整幅度较大,请申报人员认真研读,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二、申报诚信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下同),不得申报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

3、在研“省级科研项目”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等。

4、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申报或已经申报2022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7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6、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对同一选题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申报人需要登陆“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经科研处审核后登陆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后,将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一致。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2、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省社科基金办公室不予受理。

3、装订求:《申报书》报送一式3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报送一式6份,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夹入《申报书》中。《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单位姓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报送系统数据。

4、上述材料报送时间为3月10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由于网上申报数据量较大,同时管理系统刚刚开始试运行,学校还需预留时间进行数据和文本材料的审核工作,请务必在校内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

联系人:迟迅   18004434440

                                科研处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2. 202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3.省社科管理系统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4.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

     5.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6.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